當螃蟹遇上橘子

真相追追追

當螃蟹遇上橘子 大陸小朋友食物中毒 –  中央社發佈於2016年1月22日

來分析一下新聞中這句「海產品體內都含化學元素砷,與高劑量的維他命C一起,經過複雜的化學反應,會轉成有毒的三價砷,當三價砷達到一定劑量,就會導致人體中毒」。

WHO轄下JECFA委員會建議無機砷的暫定值為每人每周允許攝入量(PTWI)0.015 mg/kg,以人體重60 kg 計,每人每日允許攝入量(ADI)為0.129 mg(註:不是人體耐受量,因為致癌物沒有耐受值)。台灣目前在「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」中未訂砷的限量標準,官方說法是「因檢驗時受限於檢體經酸化處理後,均會轉變成無機砷型態,因此無法實際分辨檢體中無機砷及有機砷的個別含量;例如水產品及藻類中常檢出較高量之總砷,但實際上多為較無危害之有機砷型態」。由於砷進入細胞內會以離子鍵結合在HisCysGlu等胺基酸處,或是與金屬硫蛋白(Metallothionein, MT) 螯合形成胜肽複合體(Phyto-Chelations peptides,PCs)以解除重金屬毒害,之後再將這些金屬複合體運送到液胞中加上硫形成較穩定的結構。因此若攝入有機砷,其對人體的毒性很低,在人體中 1-2 天內就會被代謝經由尿液排出體外。

那麼新聞中提及的無機三價砷又是怎麼一回事?若以對岸水產品總砷限量標準10ppm(mg/kg)為例(註:台灣對於進口中藥材如當歸等,訂有砷含量限量標準 5pp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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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中提及的”一口氣吃下兩隻大螃蟹”(假設每隻可剝出半斤蟹肉,這已是天霸王等級了),而這兩隻大螃蟹的含砷量都是超標10倍的100ppm,並且全部都是無機砷,而這些無機的五價砷又可在維生素C的還原下全部變成三價砷,那麼就可生成三價砷0.06克。砷的急毒性LD50是763 mg/Kg (大鼠,吞食),以7歲小孩平均體重25Kg而言,那麼這位小朋友吃進去的砷僅有LD50劑量的三百二十分之一。這還得建立在其對三價砷的急毒性反應與小動物相同+含砷量超標10倍+全部都是無機砷等假設條件之下。更重要的是維生素C將五價砷轉化成三價砷幾乎是不起作用的】→《同食會產生砒霜 專家做實驗反駁》,所以這起新聞事件應該是單純的細菌性食物中毒(腸炎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病原性大腸桿菌…)。

結論:
1.「螃蟹與富含維生素C的水果同食等於吃砒霜」純屬謠言,而且是智慧手機尚未問世前就早已用Email流傳的網路謠言。
2.至於螃蟹與橘子同食會中毒的說法,這是來自早期的農民曆

由於螃蟹和橘子都在秋季上市,當有人同時吃了不新鮮的螃蟹和橘子後腹瀉,誤以為這是病因。以訛傳訛,就成了螃蟹與橘子相剋的傳言了。

延伸閱讀

1950年代末期,台灣西南沿海地區居民因飲用含有無機砷之深井水,以致產生末梢血管阻塞疾病,因患者雙足發黑而稱為「烏腳病」